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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直属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公告
文章来源:沧州二幼 发布时间:2023-06-02

  根据《沧州市直属幼儿园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安排,现将沧州市直属幼儿园2023年招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3至5周岁(即2017年9月1日及以后,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身心健康,可正常参加幼儿园活动的沧州市市区户籍适龄幼儿及外来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沧州市市区户籍适龄幼儿:指本人及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沧州市市区户口的适龄幼儿,且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市区内合法稳定居住。

  外来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指本人及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的适龄幼儿,且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市区内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

  二、招生方式

  2023年秋季招生采取网上报名、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全部招生学位。

  三、招生计划

  1.沧州市第一幼儿园:共计招280人,其中小班250人(主园区200人、东园区50人),中班20人(均在东园区),大班10人(均在东园区)。[主园区地址:沧州市运河区一中前街付4号。东园区地址:沧州市新华中路网通大厦院内]

  2.沧州市第二幼儿园:共计招生240人,其中小班 180人,中班0人,大班60人。

  3.沧州市第三幼儿园:共计招生190人,其中小班130人,中班0人,大班60人。

  4.沧州市民族幼儿园:共计招生190人,其中小班180人(主园区150人、南园区30人),中班10人(均在南园区),大班0人。[主园区地址:沧州市新华区志强路7号。南园区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峰尚国际底商1号]。

  5.沧州市职教中心幼儿园:共计招生110人,其中小班110人,中班0人,大班0人。  

  小班招生的年龄段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中班招生的年龄段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大班招生的年龄段为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四、招生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8:00—7月11日18:00

  2.报名信息审核结果公告时间:2023年7月17日

  3.报名方式

  登录微信,访问小程序“智慧沧州”,找到“网上办事”板块,点击“入学报名”,进入“沧州市幼儿园报名”,进入“直属幼儿园”入口,按要求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经系统核验,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其报名编号在报名系统、市教育局官网、各市直属幼儿园官网及园门口进行公告,幼儿凭公告结果参加摇号。

  4.咨询电话

  沧州市第一幼儿园3071948-8627 18630726950

  沧州市第二幼儿园15630708391 18633736716

  沧州市第三幼儿园19131768134 19933799159

  沧州市民族幼儿园17778870862 3072056

  沧州市职教中心幼儿园 2023009 7985117

  技术咨询电话13552159551

  沧州市教育局317001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 — 5:30

  5.注意事项

  (1)符合条件的幼儿,在规定时间内只能参加一所市直属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2)网上报名后,系统将对报名信息进行核验,经核验符合条件的幼儿方具备参加摇号的资格。

  (3)多胞胎幼儿报名,其报名编号由家长按“多孩一号”或“一孩一号”两种方式自愿选择,经系统核验符合条件的,使用家长自愿选择的编号参加摇号。如“多孩一号”被摇号录取,录取园在该年龄段增加相应的招生计划,不占用其他幼儿计划。如“多孩一号”未被摇号录取,则共用该号的所有幼儿均未取得入园资格。

  (4)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因提供虚假资料,幼儿入园资格审核不符的,将取消市直属幼儿园的录取资格,并列入幼儿监护人个人诚信档案。

  (二)随机摇号

  1.随机摇号

  2023年7月31日,在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工作人员、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家长代表(凡符合报名条件且报名编号为100倍数的幼儿家长,即为家长代表,凭身份证自愿参加现场摇号监督工作)等相关人员的监督下随机摇号,产生录取结果。

  2.结果公示

  摇号录取当日,摇号结果在市教育局官网、各市直属幼儿园官网及园门口公示,公示期一周。

  (三)办理入园手续

  经随机摇号录取并公示无异议的幼儿,由幼儿家长带领幼儿携带有关证件到录取园进行资料审核,审核合格后办理入园手续。

  1.办理时间

  入园手续办理时间及开园时间,由各园按照政策要求和园所具体情况向家长另行通知。

  2.有关证件

  (1)幼儿出生医学证明;

  (2)幼儿接种证;

  (3)幼儿父母身份证;

  (4)幼儿家庭户口本(含户主页、幼儿页、幼儿父母页),户口迁入时间截至2023年7月9日(含7月9日)前;

  (5)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需提供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居住证时间截至2023年7月9日(含7月9日)前。

  以上有关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1份。

  3.注意事项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园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录取资格。